发布日期:2024-05-27
圖、文/鏡週刊 發生在1987年的陸正案,是台灣治安史上重大案件,新竹一名國小四年級學童陸正下課後遭擄走。新竹警方一直抓不到歹徒,直到九個月後,台北市刑大宣布破案,稱陸正已遭歹徒撕票。 被控犯下這樁精密綁架案的,是苗栗的地方混混、討債為生的邱和順,加上9名共犯一共10人。最後數人被判死刑。 然而,全案除了嫌犯自白,幾乎沒有重要物證。警方在邱和順家中找到一把小刀,但經鑑識,邱和順的義務律師尤伯祥說:「上面沒有血跡反應。」勒贖信封上採到的7枚指紋,「只有一枚可以辨識,其他殘缺不全,那一枚指紋的鑑定...